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538号7-8-4

    联系:罗老师

    手机:

    电话:

    Q Q:619270360

    邮箱:619270360@qq.com

    微信:

    小程序

    重庆压力管道许可证等级,全心全意为您服务

    2024-12-02 03:59:01 90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不予许可的情形 :

    1.申请项目不属于特种设备许可范围的;

    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被发现的;

    3.被依法吊(撤)销许可证,并且自吊(撤)销许可证之日起不满 3 年的。

    法律依据:《压力管道管理与监察规定》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一)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二)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三)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四)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沸点的液体的管道;(五)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保护装置等。

    压力管道资质分为长输管道(GA类)、公用管道(GB类分为GB1城镇燃气管道、GB2城镇热力管道)、工业管道(GC类)、动力管道(GD类)。目前企业常用的是GB\GC类的压力管道许可证。

    GC2:具有设备、材料库房,焊材库及焊接试验场地,面积不小于 300 ㎡。

    国际上称其为

    “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

    “危险性设备”

    “特定危险设备”

    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

    一是造成群体伤害

    二是造成他人伤害

    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2838566 次     店铺编号35049484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模型汇     杨宇    

    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