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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木斯市代理办房地产开发资质,让企业认证更简单

    2024-11-30 02:00:01 167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年检和升级

    1. 房地产开发资质实行年检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年检;

    2. 年检合格的,继续保持其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晋升制度,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晋升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上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

    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 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行政许可条件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申报条件为: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关于房地产开发资质,其实我们可以理解为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政许可条件,这方面的内容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做出了具体规定的,要是不符合上述的行政许可条件,则及时成立了公司,终也是无法进行房地产开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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