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宏志文化教育有限公司

主营:深圳职业技能,深圳培训考证,深圳文化教育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深圳宏志文化教育有限公司
  • 地址: 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清泉路富泉大厦A座503
  • 联系: 王老师
  • 手机: 15361095438
  • 一键开店

健康管理师课程内容教材内容

2022-11-30 10:43:01  199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1

从中国改革开放到如今短短的很多年,我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天翻地覆的转变。大家刚开始从非常简单的吃饱追求完美升高到身心健康追求完美,因而健康管理师这一岗位逐渐踏入群众的视线,也刚开始变成了热搜榜关键字,火爆无比。

Part 1

什么叫健康管理师?为什么要考它?

健康管理师就是指对个人或人群的身心健康开展检测、剖析、评定、出示健康管理咨询和具体指导,及其对身心健康风险源开展干涉的专业人员。

《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变成健康营养行业国家现阶段惟一认可的职业资格证,卫健委承担审查、签发和管理方法;由卫健委盖公章、授予,终身全国性通用性!

健康管理师是除开具备象征性的《执业医师证》《护士证》外,进到卫生系统内的惟一合理合法准入证。

part2

健康管理师政府补贴

1.报名健康管理师可抵税个人所得税3500元

2.报名健康管理师可到社保中心领到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

3.根据国家的现行政策,所知健康管理师行业发展前景!

Part 3

学习培训另一半

我省各市区、地、区各个医院门诊、社区卫生管理中心医务人员,直属机关各企业及之广居在健康检查、健康服务、健康险、中医保健、健康养老产业及其体育健身、医疗旅游、养生美容、母婴护理、保健品、营养成分等制造行业从业健康教育知识、健康管理咨询、健康服务及有关的社会各界。

Part 4

报名条件(合乎在其中这项就能)

1. 具备医疗卫生技术专业专科大学及本科以上学历。

2. 具备医疗卫生职高本科以上学历,持续从业环境卫生制造行业岗位或有关岗位 3 年左右。

3. 具备非医疗卫生技术专业专科本科以上学历,持续从业本岗位或有关岗位 2 年左右。

Part 5

健康管理师考试方式

《基本知识》+《具体专业技能》,所有选用无纸化考试方式

考试内容:基础知识,满分成100分。专业技能,满分成100分。

Part 6

健康管理师授予企业

一)颁证组织: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站盖公章、颁证。(二)资格证书管理方法:此资格证书由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站承担审查、签发和管理方法

Part 7

健康管理师课程内容教材内容

一致选用国家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站撰写的国家《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教材内容。内容包含:身心健康有关的作用医学基础知识、身心健康剖析与评定、数字化管理、生活习惯管理方法、作用营养成分、慢性病管理、恶性肿瘤预防、心理状态愈疗、健身运动与康复、耐老化与再造、健康教育知识与推动等。课程内容包含了健康服务有关课程的基本知识、实战演练专业技能和消息核心理念,特别是在突显健康管理师在具体工作上需要的素养和工作能力的学习培训。

Part 8

健康管理师课程内容特点

1)课程内容优点:健康服务专家教授专家教授,依据考纲用心产品研发课程设置。

(2)学习培训优点:技术专业视频,可观赏考试点,带有视频、教材、试题、串讲、仿真模拟卷,可以开展进度管理。

(3)人性化服务:学生服务项目拓宽渠道多方位出示学习培训服务项目,依据进展催促学习培训。

(4)考题服务项目:学生只必须专心致志复习,人们出示全国性各考点报名服务项目。

(5)随意学习培训:基础理论及课程均网上学习,学生可运用碎片时间随时学习培训。

因为国家新政策对健康服务及其未病先防的重视。将来随之资格证书认可度的提高,考题规范及规定会愈来愈高,成功率则会相对降低,另外报名条件从技术专业到考题审批根据都是更为严苛。每一次考区地址均有调整,后以具体考区为标准,详细情况可资询追溯大学教师。

健康管理师考试立足精专,铸就品质。全国健康管理师报名中心:正规、省钱、简单、易考。

健康管理师考试报名咨询>>>健康管理师政策咨询>>>

健康管理师报考时间咨询>>>健康管理师报考条件咨询>>>

报名详情请联系:

深圳宏志文化教育专业负责人:王老师

报名电话/微信:15361095438

学校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清泉路富泉大厦A座5楼503

工作时间:上午9:00--晚上21:00(周末正常上班!)

宏志欢迎您光临实地考察合作,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